根据《太阳集团网tyc9728(北京)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修订)》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组织机构
1.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
负责制定和发布本学院转专业选拔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、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遴选学生等。
组长:郭江峰
成员:董春晖、卢俊强、吴迪、丁拼搏、金国文
秘书:李素娟
2.本科生转专业申诉小组
负责监督转专业的各个工作流程,并接受学生的申诉。
组长:陆杭波
成员:马继涛、赵培强、刘立峰、叶鹏
二、本科生转出
辅导员为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,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,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。
三、本科生转入
接收学生的转入,遵循以下原则:
1.2026年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如下表,接收申请对象为2024级、2025级在校普通本科生,不包括以下类型学生:
(1)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;
(2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。
可转入专业 |
可转入人数 |
2024级 |
2025级 |
勘查技术与工程(物探方向) |
10人 |
10人 |
勘查技术与工程(测井方向) |
10人 |
10人 |
地球物理学 |
15人 |
15人 |
2.可转入专业接收对象:接收各专业学生。
3.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,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。
4.申请者必须学习态度端正、品行优良。
5.申请者应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在以前的学习中未受到过学校学业警示劝告和各种处分。学生干部、有文艺和体育特长的学生优先考虑。
6.原专业与转入专业课程差别较大,转专业学生必须补修转入专业已修读完成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,补修课程必须自行安排时间补修完成。
7.转入学生须参加面试。
8.录取结果公示后,拟录取学生务必完成原专业本学期的教学要求,新学籍自发文公布后生效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4月22日—4月30日,学生认真阅读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网站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,满足拟转入专业申请条件的,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,按实施细则要求的内容和格式上传申请材料,学生所在学院完成审核。
2.5月6日—5月25日,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进行审核和考核,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后公示,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拟录取,并将拟录取名单提交至本科生院。
3.5月26日—6月1日,本科生院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和公示,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,学校发文予以公布。
4.其他事项由地球物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决定。
五、本办法解释权
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地球物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。
六、咨询方式
咨询电话:010-89732213
地球物理学院
2026年4月8日
附件: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指南